第562章 笔录(2 / 2)

因为这两个当事人这两个当时的目击证人呢,他也不是一般的人呀,如果是一般的人的话,那直接的拉走行为都没有问题。当然不可能发走了,在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两个和这个案子有关系的情况下,当然不可能是抓走了。

就算一般的人都不可能抓住,但是直接的拉到警察局让他配合一下调查这种事情呢还是可以做的,但是这两个人他根本不是一般的人呀,一个是纽约大名鼎鼎的约翰大律师。那可是大律师呀,就算是市长见了都要客客气气的。

更何况是他们这些警察呢,还有一个居然还是记者华夏的记者华夏一个知名的网站的记者,那就要是你处理不好这个事情的话,到时候可能真的就会被舆论批评的。

这一点是非常的有可能的,而且记者都是非常抱团,别看,现在美国记者协会对李磊是那种不冷不热的,根本好像不在乎的样子,但是如果在纽约这边,一旦你没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话,那记者协会的那帮人绝对会跳出来,狠狠的在媒体上讽刺这些警察的。

所以说呢,对于记者这一个行业警察也是本着那种能不得罪就不得罪这样的一个原则来处理事情的,这一次居然遇到了两个比较难搞的人。

那么直接的处理像是遇到一般人一样拉到警察局讯问,这个就有些不合适了,那先是在现场搞一个现场笔录吧,如果问题严重的话,再把两个人带到警察局让两个人提供一定的帮助,协助警方调查这个案子。

带头的警察呢,叫做卡恩没有错,就是和德国队的那个门将金毛狮王卡恩有着一样的名字的一个警察。

两个人呢,从个头上还有从相貌上还是真的有一定的相似的地方,一样的都是金头发。

长得呢,也是属于那种实力派绝对不是偶像派的那种。要说相貌的话那肯定和但是论本事的话估计三个人应该是半斤八两只是不知道这个警察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

因为这个案子牵扯到的两个目的证人身份都是比较特殊的那种,处理不好的话容易引起一些纠纷,所以说呢,这个时候看也是毫不客气的,自己亲自出马先和李磊还有约翰纳里斯两个人谈谈。

在做笔录之前呢必须和两个人谈谈,征求一下两个人的意见,不然的话万一在做笔录的时候自己的手下搞一些什么,别的手段的话那就麻烦了,在做笔录的时候搞一些手段。

这一点呢,在警察当中呢是非常的普遍非常的正常的,有的时候呢卡恩也是默许的,毕竟有些案子搞一些小手段,然后呢警察会得到一些其他的线索,这都是可以允许的。

但是搞笑手段的话,对于一般的人来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针对于汉大律师,还有记者李磊这里,的话那你再敢使用什么小手段,就有一些不合适了。

所以说呢,这个事情最好是和两个人先讨论一下,然后呢先沟通沟通,然后就说是怎么样了解这个案子的经过,这一切呢都说的差不多了。

这时候呢,再让自己的手下进行讯问进行笔录的话,这就比较容易了,毕竟已经沟通好,说好了那到时候在做笔录的时候呢,出问题的可能性就是比较小,至于说防止两个人串供,这两个人又不是犯罪嫌疑人,而不过是目击证人,那就根本不存在什么串供的嫌疑啦。

甚至说两个人一句话都不说,这些很少都是允许的,西方的很多法律就是这样,你可以不说作为一个证人的话,你可以不说话,但是呢,你不能够做假证做假证,那就是涉及到伪证这么一个罪名,甚至关系到个人信用的问题了。

那在西方法律上就有那么一个比较让人耐人寻味的,这样的一个规定,作为一个证人你可以不说话,保持沉默是你的权利,但是呢,你所说的一切就有可能成为成堂证供。

在这一点上来说呢,感恩还是觉得和两个人先说好,然后呢,从两个人手中能套出来,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样一回事,这才是警方需要做的一个事情。

作为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警察队长,这个时候呢,卡恩有着丰富的经验,那是属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于各行各业的人怎么样谈话他是非常的成熟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在队长这样的一个队伍里一做就是三年,而且做得非常稳当,如果做得好的话,明年可能会更上一层楼,这都是因为它丰富的交际手腕。

卡恩信奉的呢,就是说公门里面好修行,做警察,那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能帮人一把就帮人一把,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敌人少堵墙,反正不管怎么说呢,卡恩就是属于警察队长里面那种好好先生,轻易的是不会得罪人。

唉,不管是自己的同事还是和这个案件有关的证人,他都是不会轻易的得罪的。证人不是犯人的人,必须要好好的对待,不然人家证人不合作的话,你警告拿人家怎么样呢?对不对?

想让证人配合警察查案子,甚至是说能够提供更多的线索,这样子的一些事情,那都是需要有一定的技巧,然后和这些人不断的沟通,这才有可能做成的一个事情。

如果一味地使用威胁暴力的话,那这个时候证人真的不合作,这种情况,卡恩也不是说没有遇到过的。

因此,怎么样和证人谈话,那其实也是警察必须要学的一门学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