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车祸(2 / 2)

比如说叶明这种有真正的,美国记者协会颁发的记者证件的人,一般的情况下,晚上随便的溜达,比如说是看到了路边的车祸等等这种事情,如果是说一般的人的话,那是不会被允许留在现场的。

因为一般的人如果是说留在现场的话,那这样子的时候影响警察侦查现场什么的都是有可能,还增加了破坏现场的可能性。

毕竟人多的话,那到时候现场的脚印,头屑什么的都会有可能增加,

这样的话呢,那容易给现场的侦查造成一定的难度,就给破案会带来一定的难度了,所以说现场一般的来说,普通人是不会随便能让你留下来的,但是记者就不一样了。

记者如果警察敢随便的赶走的话,那就妨碍新人自由,记者有新人采访权,所以说呢,记者在案发现场的话,只要是不耽误警察侦查的话,那警察是不会随便的赶走的,就算警察局长来了,他也不可能随便把记者给轰走,他承担不了这个责任舆论的监督权。

那是相当的厉害的,比如说如果那个中巴车,那这个时候,一旦警察封锁现场,那你中巴车根本没有走的可能,走的话就容易造成中巴车上有松鼠的嫌疑,警察可以随时把中巴车上的所有人给扣留了。

虽然扣了时间不长,但是扣了有48小时,然后呢,再通知你律师或者家人过来领人,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说呢,一般的人是绝对不会招惹案发现场的警察的,但是记者问一下记者有姓名采访权,就算叶明是一个黄种人。

但是呢,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呢,他还是一个记者,有记者这么慢慢警察就不会随便的赶走他,因为警察非常的清楚,虽然李磊是一个黄种人,但是呢,他是美国汽车协会承认的,记者一旦把李磊给赶走的话,那就等于得罪了美国记者协会。

得罪了美国汽车协会的话,那警察局就捅马蜂窝了,绝对会收到记者协会的律师信的。

所以说呢,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呢,李磊就留在了现场,不过现场现在其实没有什么好处,就是保护一下现场的轨迹,收集一下现场的监控录像什么的,想找这个跑车上面的健康供应商那是不可能的。

这就是跑车,已经烧成灰了,能烧的都烧成灰了,就剩下一个汽车混合了,而且是一个变形的汽车空壳,上面的人都烧成焦炭了,所以说呢,就算有车在监控那也不可能留下来了。

那只有街道附近的一些监控录像了,还有就是说李磊这个记者他拍摄的一些东西呢,这个时候也作为了一些证据,被警察给复制了一份,如果换成一半人在现场的话,那警察直接的就敢把内存卡给扣留了,但是作为一个记者警察是不会把记者的内存卡给直接扣留的,那就是给自己点麻烦,就算警察也不愿意招惹这样的麻烦。

所以说呢,警察很是客气的让李磊复制了一份给他们,不管是照片还是现在,刚才拍摄的那一段小小的录像,而且呢,还有警察专门的给李磊做了一个整顿的笔录。

因为呢,李磊是案发现场的人,而且是第一时间冲上来的,刚才救火的保安和警察都证明,李磊呢绝对是第1个触动来进行拍摄的。

是是去体体育,通过李磊提交的录像能够证明,这个跑车的司机呢,他的头部呢呈现一个非常诡异的弯曲。

也就是说跑车巨大的撞击力呢已经让司机的脖子呢发生了折断,这样的话呢,就证明为什么司机在爆炸之后汽车燃烧了,没有发生呼救的原因,因为呢,在这之前司机就已经去世了,一个正常的人,他的脖子是不可能有那种诡异的扭曲的角度的,所以说呢,这个现场的一段监控录像也给警察了。

这一段录像是一个非常容易解决现场问题的一个证据,如果没有这个证据的话,那想要解决现场的这个问题,嗯,比较麻烦了。

比如说为什么这个司机在策划发生之后呢,现场的保安警察没有及时的去救助呢,这个跑车是在附近的一个超市,这个地区呢发生的车祸,那么这个超市的保安人员就有责任有义务呢,进行救治,不要问为什么,因为他在你们超市的广场发生了车祸。

跑车是从公路上面直接的冲向了超市的门口的广场,然后呢,在广场撞到了一个大理石柱,然后才起火爆炸的。

大理石柱子总是广场的财产吧,也算是造成司机死亡的一个原因,你见死不救试试看?

这个广场呢,它属于超市,它既然属于你的话,那既然你是这里的主人,你就要有,去救助他,生命权是第1位的,这在美国法律上要求的是非常严格。

如果当时司机活着,但是呢,商场的保安和工作人员没有及时的救治,导致了司机去世的话,那商场都会有一定的责任,会有很大的麻烦,但是呢,如果司机在汽车爆炸起火之前就已经去世了,这个时候退出救火和警察也跟着生活,这都有正当的理由了。

这样的就有任何的麻烦了。李磊拍摄的这一段录像呢,算是很容易的解决了这样子的一个问题,这让现场的人都是松了一口气,不然一个见死不救的责任是比较麻烦的。

美国虽然没有学雷哥做好事,也就是说扶老太太过马路,帮助汽车熄火的人推车什么的,这些美国人都习惯视而不见,但是在生命权上面,美国法律重视程度还是相当高的。

美国人从小就没有做好事的习惯,学雷哥做好事,人家美国人都是自我为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