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欢不动声色的道:“哦?那我就听听,你打算给我什么好机会?”
司马风云自信满满的道:“这座酒楼位于龙都四个区的交叉处,周围全都是龙都各大帮派的地盘,只有这座酒楼已经被我买下了,这就等于我司马风云在龙都地面上插了一支旗。正所谓挨着大树好乘凉,谁要是还想在龙都混下去,就得来归顺我,否则就是风云会的死敌。”
叶承欢没说话,他原以为司马风云就是为了丁香的事,现在看来可不那么简单,在找到丁香这个女儿之后,他也没忘了更深一层的意思是什么!
这一刻,他只觉得极度厌恶,厌恶的仿佛随时要呕吐一般。
可是司马风云却不合时宜的道:“我听说你很能打,还很有头脑,风云会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你要是答应不和丁香来往,我倒是可以考虑在风云会给你个职位,只要你忠心耿耿,说不定若干年之后,你就是下一任会长。”
叶承欢笑了笑,二话不说,拿起筷子一通风卷,直到吃得差不多了,才打了个顺畅的饱嗝,道:“司马风云,你以为你是谁,当然,你是丁香的父亲,这点错不了。可你就没用脑子想想,十年前,她就因为你这个臭名昭著的黑道分子差点被人杀死,后来还要东躲**,十年后,她成了和你一样的人,你不觉得惭愧么?一个女孩子家忍受了多少痛苦才熬到今天的地位。没错,她现在是龙都凤毛麟角的黑道大佬,可那是人家自己打拼出来的,和你没半毛钱关系。要不是我出现,你信不信她还是个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不管怎么样是我让她成了个名副其实的人,一个女人!你说你全都知道,其实你懂个屁啊!没错,我是有妇之夫,我他妈和她在一起就为了和她发生性关系,而且这辈子我肯定不会娶她,她愿意你管得着吗。大家都是男人,别给我装13了,你以前包二奶的事我说出来都恶心,现在女儿长大了,功成名就了,你倒想履行父亲的责任了,你凭什么?这是个拼爹的时代,可是这么多年,她拼过你么,没有,她拼的是她自己,赌的是自己的命。你过去那些破事我懒得提,和我也没关系,我只知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远比和你在一起幸福的多,我给不了她什么,唯一能给的就是那点子自尊和幸福!”
话说完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到司马风云身上,他的脸色一青一白,一红一紫,慢慢的,一切归于平淡,松弛的眼角多了两点湿润。
在此之前,他唯独想到的就是,丁香是自己的女儿,自己必须要起到父亲的责任,虽然这事没告诉她,但他自信自己是为她好,他决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有妇之夫,一个连过去身份都没搞清楚的家伙。
此前,他怀着一万分的把握,以他司马风云的威望和风云会的名号,叶承欢只有乖乖服从的份儿,可他想错了,这位比铁块而硬,比刺头还难缠,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一通话说的他哑口无言,那种惭愧啊,那种悲哀啊,简直无以言表。
但他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经过大风雨的人物,很快便恢复过来,怔怔的看着面前的男人,那种心理落差怎么说呢?
就仿佛是老公带着老婆在恋爱十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去五星级酒店吃了大堡礁空运来的海鲜和品了82年的拉菲红酒之后,第二个周末老公约老婆在下班之后庆祝结婚5周年,带老婆去吃排队排了很久的一家店。穿着小礼服在到达时的老婆,才发现那是一家他们婚前时常去的,口味虾和红烧猪脚、蛋炒饭是主打的夜宵摊,而就着这些口味菜一起饮用的是冰镇啤酒。可想穿着小礼服拎着手包,踏着高跟鞋的老婆的讶异和恼怒。在人声鼎沸而嘈杂的口味店外等位子的小板凳坐下时,看着路上呼啸而过的汽车,老婆甚至会怀疑老公已经不爱她了。她在眼眶里的泪水和停在嘴边的委屈,让我都忍不住心疼。
“姓叶的,你太过分了吧!”徐芳华再也按捺不住,拍案而起,横眉立目道。
与此同时,丧尸为首那些人全都亮出家伙,清一色的五四式,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叶承欢的各个部位。
叶承欢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儿,就坐在自家的小院里喝茶一样,连眼皮都没撩一下。
司马风云横扫一眼,“你们干什么,我还没死,都给我放下枪!”
所有人这才都放下了枪口,但目光却一秒钟都没放弃叶承欢。
叶承欢也无所谓,反正被别人关注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现在唯一在乎的就是吃饱喝足把话说完要赶紧走。
“就这点事吧,好了,我都说了,拜拜。”叶承欢起身要走,根本无视那些人。
徐芳华却陡然叫道:“等等!”
叶承欢刚起身又停下,慢慢回身:“你还有事?”
徐芳华轻蔑的一笑:“姓叶的,你说了那么一大套侮辱风云会的话,就想走吗?”
叶承欢目色一凛,抓抓头发道:“芳华小姐啊,上次我不就是赢得你倾家荡产么,那笔钱我早说过不要了,你不会是想杀我灭口的吧。”
所有人都集中在徐芳华身上,她着一身黑色紧身褶皱短裙,盯着叶承欢慢慢站起,气场一下子压过旁边的司马风云。
她拿起一瓶红酒,自顾自的倒了半杯,然后淡淡的抿了口,才道:“我听说你叫叶承欢是吧,你不懂规矩也怪不得你,我只想说,别以为自己有几分酒量就觉得老子天下第一了,这个世界大的很!”
叶承欢这才睁开眼,“世界很大,这点没错,我只问你凭什么喊住我!”
徐芳华面色酱紫,觉得这种问题根本不用考虑:“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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