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高阳公主要气死了(2 / 2)

大唐孽子 南山堂 5340 字 3天前

那副倨傲的表情,明摆着是没想过要道歉。

这个时候,李元昌的一个护卫急於表现,居然“哐”的一声,拔出了随身配刀。

这个动作,仿佛是一个火把扔到了油锅里,立马就把房遗爱和尉冲环给点爆了。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房遗爱一个健步冲上去,将那个护卫踹倒在一边。

尉冲环也上前一把掀掉了桌子,不少茶水还泼到了思思姑娘身上,引起了一阵惊叫。

这么一来,双方就彻底开干了起来。

李元昌本身也是有几把刷子的,除了实战经验差一些,武力值不会比尉冲环差太多。

这么一来,双方人马倒是打的不亦说乎。

哐当!

砰!

整个雅间里头的东西都遭了秧。

青楼里头,隔三差五就有人打架闹事,这也是很正常的。

后世各个夜场里头,隔三差五的,不得有几个人动动手的?

这些地方,都是有自己专门的打手的。

不过,对付普通的打架斗殴,这些打手是可以起作用的。

如今一边是汉王,另外一边是国公之子,都不是好惹的。

这就麻烦了。

不过好在双方都还知道分寸,除了最开始那个护卫傻傻的拔刀相向,其他人都是只动拳脚,不动刀剑。

不过,即使如此,思思姑娘也是脸色发白的躲在角落里。

出道几年,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火爆的场景。

一直以来,她见到的基本都是翩翩君子,哪像是今天这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

“住手!”

思思姑娘虽然脸色发白,不过不知道是谁给了她胆气,居然大声呵斥了一句。

这意外的喊停声,居然真的让双方都停顿了一下。

不过,当大家都把目光转移到她的身上的时候,她又不敢说话了。

“哼!今天就算了,我们不跟你一般见识。”

没了刚开始的冲动,这架就打不下去了。

“遗爱,我们先走吧,今天真是扫兴。”

尉冲环估摸着再待下去,估计巡街的金吾卫就要来了。

“搅坏了本王的好事,你们还想走?”

混乱之中,李元昌也是被什么砸中了眼睛,大半个眼圈都是黑的,跟只熊猫一样。

如今看着房遗爱和尉冲环准备开溜,哪能咽下这口气?

只是房遗爱和尉冲环的身份都不简单,战斗力又强,一时半刻,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总不能怂恿御史去弹劾吧?

那自己怎么解释自己为何也会出现在天香阁?

“怎么?汉王殿下还想囚禁我?”

房遗爱撸了撸袖子,觉得李元昌要是继续动手,自己就陪他玩下去。

左右不过是去长安县衙走一趟而已。

“王爷,一会金吾卫可能要来了。”

长孙详的脑子还算清醒,在李元昌要继续发飙之前,赶紧附耳提醒了一句。

自己是太子殿下的人,要是被爆出跟李元昌一起上青楼,难免不会给东宫带来什么不利的影响。

长孙详这一点还是拎得清的。

再说了,太子殿下还想拉拢房玄龄和尉冲恭呢。

刚刚混战是没办法,要不然长孙祥是哪个都不想得罪。

支持太子殿下的力量越强大,自己的前途才越光明啊。

“哼,本王记住你们了!我们走!”

李元昌面色变幻了一番之后,带着一帮人离开了天香阁。

房遗爱眼看着自己的目的应该达到了,也不再留在这里。

至於屋子里损坏的各种东西,天香阁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

“父皇,您都知道了吧?您看那房遗爱,您怎么放心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啊?”

天香阁里发生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

特别是涉及的还是王爷和国公之子,大家就更加喜闻乐见了。

这似乎是一个大瓜啊。

高阳也是在第二天上午就听到了这个传闻,当时那脸色……

想着那房遗爱,白天还那么殷勤的围绕着自己转悠,结果自己刚走,他就去逛青楼了。

这是什么意思?

“高阳,此事朕自然会查清楚,你且退下。”

李世民也是面色不悦。

昨天在楚王府里发生的事情,他听说了。

昨天晚上在天香阁发生的事情,他也知道了。

在他看来,房遗爱固然是应该责罚,但是高阳白天的那种表现,也是欠妥当的。

这事,房遗爱去青楼,指不定就是因为白天受到了打击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房遗爱是房玄龄的儿子,而李元昌也不是自己看的入眼的人,要不然自己刚刚赐婚,房遗爱就闹出这种争风吃醋的事情,他能饶过房遗爱才怪了。

“父皇,我昨天又见到那个房遗爱了,真的是跟木炭一样,黑乎乎的。人长得不好就算了,你看,现在连人品也不行。您就忍心女儿就这样掉入火坑吗?”

高阳轻轻跺脚,继续缠着李世民。

“够了!”

李世民本来就烦恼。

虽然平时很宠爱高阳,但是他是属於那种不能接受任何试图强迫自己的人。

高阳最近的表现, 让他有点不大满意。

这都已经赐婚了,就表示圣意已决。

任何人试图反对,都是在挑战自己的权威。

所以,哪怕是错的,也要继续错下去。

再说了,他也不认为这门婚事有什么错。

至於高阳现在不喜欢,那有什么关系?

自己后宫之中,有几个妃子当初不也是哭哭啼啼的不从吗?

现在不都是好好的!

高阳很了解自己父皇,眼看着今天是真的生气了,也不敢再闹。

只不过,她把这些委屈全部都归到房遗爱头上了。

就连睡觉做梦都恨不得能够踹他几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