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百航紧跟着向导走在最前面探路,攀岩时犬牙似的利石和铁丝网般的刺丛,把他的手和脸划出一道道血痕,军服被勾出了一个个破洞,脚下的布鞋也已经破裂开了洞。他不皱眉头,不咬牙,一步不落的跟着向导,不时的回头张望后面的士兵,看看他们有没有掉队的。
本来尖兵的任务是由一棚的副棚长担任的,但他在翻上一个山头时,失足跌落进了山涧,虽没有性命之虞,但把腿跌断了,已经无法跟随部队前进。韩百航只好留下一个伙夫照看他,又不放心其他士兵涉险探路,干脆自己做尖兵了,他的身手出众,尤其是夜间视力好,比任何人都胜任做尖兵,在他的开路下,部队的行进速度大为提高。
向导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山民,年纪不小但老当益壮,一路上翻山越岭敏捷异常,即便是韩百航这样的壮小伙也差点被甩在身后,不过行了这么久的路,他的体力毕竟不如年轻人充沛,开始气喘吁吁起来,韩百航见状叫停了行军,对老山民说道:“老伯,休息一下吧,路途还远不急这一时。”
老山民道了声谢,坐到一块石头上歇息起来,摸出了一杆挂着荷包的烟枪,慢吞吞的从荷包捏了一小撮烟丝填进烟斗里,韩百航主动点着根火柴帮他点着,老山民就着火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一连抽了两杆烟,他的气力恢复了不少,将烟枪宝贝的收好,冲韩百航竖起大拇指,由衷的说道:“老倌走了这些年山路,不是俺夸口,能跟得上的俺的人,老总是头一个!”
韩百航颇有些受宠若惊之感,这一路上为了追逐老山民的脚步可是把他累的够呛,苦笑说道:“老伯,你可别夸我了,若不是有军令压着,我早就走不动了,倒是你老人家体格好,要是年轻几岁,我是拍马也赶不上。”
老山民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羞涩,豪爽道:“那是,俺年轻的时候能上山撵狍子,十里八村都有名!”
“老伯,你们村里像你一般能翻山的年轻后生多吗?”
韩百航忽然生出一个想法,中国交通落后,行军作战还是要依赖士兵的腿脚,尤其是突袭作战大多是要翻越险阻的山地,普通步兵极难适应作战需求,拿选锋队来说,这一路奇袭团河,怕是走下来至少得减员四分之一兵力,这对于作战的影响很大,因此编练一支善于山地行军作战的部队就很有必要了,在关键时刻能有大用途。当然他现在只是小排长,还没有招兵买马的权力,但并不妨碍他去设想。
老山民看了他一眼,脱下草鞋抖了抖里面的砂石,说道:“多,山里后生没有腿脚不快的!”
韩百航笑道:“老伯,以后有机会我想去你村里招兵,当时还请你多多帮忙!”
老山民一听这话便把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不成,不成,山里的日子是清苦了些,但祖祖辈辈也过下来了,犯不着去当兵卖命。”
韩百航哑然,他知道现在民间有着‘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民国战乱频繁,老百姓厌战至极,除了被逼无路投军的人,大多数的人宁愿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也不愿去吃兵粮。不过话说回来,北洋陆军的待遇还真不错,军饷很高而且很有保障,就拿第三师最底层的二等兵来说,去除伙食杂用用,每个月到手能拿到六块大洋,以现如今的购买力,乡间一亩地的售价大概是20块大洋,一个兵只要命大一点,当个几年兵下来,便能攒下一批不菲的积蓄,到时候回乡置上二三十亩地务农,也能衣食无忧了。他没有太强求老山民,毕竟现在只是随口一说,真到了需要招募山地兵的时候,有的是办法让山民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