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269(2 / 2)

特别是纳鲁的猎人部族,包括纳鲁,他最为震惊。

他们长期依靠打猎为生,对丛林雪原狼的熟悉程度敢说第二的话,就没有人敢说第一。

丛林雪原狼狂暴凶悍,单体作战能力强大,群独作战时则由强大升级成了可怖,平时没有谁敢去招惹它们。这种狼,喜抱团行动,擅合作攻击,性格最为记仇记恨,一但哪一头落单时被人欺负,结果就一定会招致整群狼杀回来报复。因此谁见了它们,就算是一只也好,都是能避则避,如非必要轻易不敢去招惹。所以当初孙志新捡回孙小鲁的时候纳鲁才会显得那么慎重,一定要孙志新将孙小鲁悄悄杀掉,还要一点不留的抹除掳走丛林雪原狼崽子时留下的气息。

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一声狼啸之后引来那么多的狼啸,又有整整一个中队的雪原狼从山腰疾奔而下,往战团这边冲来。

就算是强大如纳鲁这样的精英猎人头子都跟其它人一样模不着头脑,这群家伙不是从来都不出现在人类面现的么,怎么现在特地跑来了?

很显然的,他们确实是了解狼群,可了解得还不够。因为对于绝大多数生物来说,特别是像这样的原生态野生动物,大凡擅于记仇且睚眦必报的的,就一定擅于报恩且知恩图报。丁点小仇他们会记一辈子寻仇报复;丁点小恩它们也会记一辈子,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而孙志新就对它们有恩,大恩。他救活了它们的首领,仔仔细细的给它们包扎它们的冻伤,为他们敷药,又在它们无法捕猎的时候拿来食物喂养它们。犬科动物都是敏感的生物,狼也是,谁是真心对待它们好,谁是包藏着祸心,它们就是感觉得到。如此,就算没有孙志新和大奔那份亲近的朋友,群狼都把他当成最亲近的朋友。

而且孙志新和它们还有情谊,孙志新本就喜欢这些毛绒绒的生物,他就是一毛团儿生特抵抗无能星人。成天摸摸这头狼,逗逗那头狼,只只他都喜欢得紧。这便又正对了犬科生物的胃口:你喜欢它,爱护它,它们就会更喜欢你,维护你,把你看得比它自己还更重要。

恩情与友谊,是把孙志新和它们牢固联系到一起的纽带。

所以大奔登高一呼,它们便来了。狼群就是这样一种生物,对待敌人凶残狠毒,对待朋友却忠实维护,又纯结无暇,至死不变。就像这世间永远都只有背叛宠物的猎人,从来都没有背叛过主人的宠物一样,一但它们认为你是朋友,就永远是朋友了。

朋友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敌人,杀!

狼群来势疾如奔雷,转眼间就要奔至。

眼光里看着银线一般流泄,银丸一般在山石间奔跃而至的丛林雪原狼群,第一时间纳鲁和泰格迅速想到了自家吉玛,还有那头跟人越来越亲昵的小狼。

“小新!”纳鲁脱口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