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孙志新还是错误的估计了史前野男人的强壮,那身衣服好则好,就是太小,穿在那两人身上跟潜水员穿上了潜水服似的。
泰格那身还好些,他本身就生得体型健美修长,皮衣上身以后紧是了紧了点,不过倒有一种彪悍狂野的气息扑面而来。紧身的衣服衬得的他形体更加修长,宽臂窄臀的倒三角体形显得阳刚而性感,连孙志新自己看了都流口水。如果给他一幅墨镜,再给他配上一台哈雷摩托车,嘴巴上再痞气的斜叼着一根烟的话——那货便是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气息,又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危险男人。
可纳鲁那身就有些夸张了,上半身勾勒出整个强壮健美的胸部,连腹肌的线条都清晰可辩。那极其流畅的腰线紧实而坚韧,足以让人联想到它运动起来的活力。甚至因为太小,孙志新设计出来替代钮扣的系带都无法系到一起,露出壁垒分明的腹部肌肉块。还有那延着腹线一线下探消失在裤腰处的细密绒毛,彰显得男性的独特性感诱惑,把人的目光全引到那处让人想入非非的位置。而下半身,那层皮裤像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在他腿上,把纳鲁因长年奔跑而锻炼得线条可以入画的大腿肌肉线条全凸显了出来。
过小的皮衣一上他的身,好看是好看,可就是把他衬得像出来卖肉的夜店牛郎!指不定还是价格最昂贵,作为镇店之宝的那种!
更让人头发倒竖的是那裤裆的位置把纳鲁那一包事物活生生的挤得高高凸起,性感是性感,就是实在肉.欲得过头了些……听说过激凸这个词么?放在纳鲁身上现在合适得很,他就是正在激凸!
更可恶的是泰格瞄了两眼纳鲁,很眼红的对孙志新道:“我要穿纳鲁那种的。”
孙志新脸孔黑如锅底,奶奶的,怎么就缝小了呢?像夜店牛郎一样的纳鲁,很让人有喷鼻血的冲动。可是,他不想让别人瞧见这个样子的他啊……
纳鲁自己没意识到这些,正喜滋滋的道:“果然很暖和!小新,我很喜欢!”
说罢,左右移动着身体,又踢腿挥臂的感受着皮衣的不同感觉。除了有些不适应的微痒以外,别的都很好……唔,确实紧了些,运动有些不方便。不过紧才暖和呀,而且自家吉玛看向自己时那亮晶晶的眼让纳鲁心里大爽。似乎这身皮衣让自家吉玛发情很容易啊~
泰格暗中与纳鲁较劲,挺胸收腹的看向孙志新:“小新,我瞧起来怎么样?”
孙志新猛地按住鼻头,爷,你别做这个动作,你这一做,也激凸了……让人,想咬你一口!
孙志新脸上让人不会错过的□涌动表情让泰格大是满意,下意识一旋身,道:“暖和,还好看,我喜欢!小新,辛苦你了。”
为了达到更好的御寒效果,孙志新做的这两套衣服都附加得有披风设计,它可以用来包裹自己,起到的确实是如同被子或是春卷皮那样的作用。只是孙志新没有想到,皮制披风这种东西穿到这两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身上后会展现出自己完全没有意料到出色效果。那披风,或者说大氅,把这两人衬得英武逼人之极!
便在泰格那一旋之间,宽大的披风飞舞起来,又垂落而下,带出的是枭雄一般的桀傲洒脱。纳鲁瞧得有趣,对披风这种新鲜事物也挺感兴趣,随手将披风一拨。如此又是一片狂野和豪放夹杂着浓烈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
两人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两声,试着在帐蓬里踱步。就只见得人生得伟岸不群,步子迈得昂扬大方,皮装衬得人英姿勃发,那披风更是随着步伐翻飞,带出满帐蓬古代勇士冷厉如劲风一般的独特风姿!
“哇!”布库放声尖叫:“帕帕,你真好看!”又看向泰格,虽然不怎么情愿,最后还是诚实的道:“泰格族长,你也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