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算有了先进工具的帮助,孙志新还是干得十分费力。那皮又韧又厚,还非常的僵硬,剪起来的是费劲无比的,还不如用刀划来得方便。
孙志新便画了图样,硬是把兽皮按到地上用刀和它们搏斗,最后才切成可以用来缝制的正式形状。
然后便是缝,整个过程就更让人头痛。以前孙志新总不明白为什么电视电演里那些女人缝被子或是厚重东西,类似纳鞋底什么的会在指头上套个铁环。现在他明白了,对于史前粗制的兽皮这种东西,想用针扎穿它实在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活,必须得有一个那样的金属环套在指上用来将针鼻子顶着整颗针前进扎穿兽皮才能缝合,所以这个金属环美其名曰:顶针。
顶针是没有的,孙志新以前不干这些缝缝补补的活儿,用不上那玩意儿。在他原来生活的现代,连许多吃低保的人家都不会再穿缝补过的衣服。所以孙志新只得在自己的东西里翻找,最后找到一个还算得宽大的金属环戴到指头上权作顶针用。
顶针加不锈钢针,再加无比强大的毅力和痛苦的抓得满头的头发都快掉光的痛苦劲儿,孙志表足足花了八天时间才给布库缝好了一件背心样的东西。没法,他就这技术,他一个大男人以前又没有缝过衣服,让他又裁又剪又缝的第一次就弄出这么个东西,已经很了不得了。至于袖子,他还没有那技术能弄得出来,所以只能是背心。
不过光是背心也是史前第一件,布库穿上它时喜翻了天。它可真暖和,一穿上去身体已经就能感觉到那股子热乎劲儿,晨间去拾柴时也没有那冷了。
待孙志新给他穿上皮背心又把系带系好,小家伙迫不及待的就奔出去现宝,向其它人展示自己家吉玛给自己弄的新事物。
这一出去炫耀,就足足炫耀了一整个上午才回来。孙志新打手势问及他的感受,布库答道:“前心和后背都很暖和,真好。吉玛,我很喜欢!就是胳膊凉。”
那当然,就是件背心,胳膊全露在外头呢,当然凉……
布库又道:“还有点硬,挺搁人的。不过还好啦,真的暖和,其它人都没有这个穿呢,我听说族里的女人还想来跟你学习做这个。”
孙志新冲布库打手势,用手语道:“可以不那么硬的,将皮革鞣制过……”
脑中突地灵光一闪,对啊,鞣制皮革后可以让皮革坚久耐用不说,还会变得柔软暖和,是必须进行的一步,他怎么就忘了呢!
他终于明白为何他总觉得大木盆有什么其它的重要用处了,那就是它还可以用来鞣皮!
鞣皮是制革中最重要的工艺,可以这么说,整个制革一系列步骤中决定最后得到的皮革好与坏的关键步骤就由这一步决定。
对于整个一系列复杂的制革工艺,现在猎人部族的制革工艺仅做到了最粗糙的两步,就是先将皮革从动物身上剥下来,进行简单的刮除剥离面的油脂,然后将得到的这种皮革晒干,就得得到了原始的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