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惊心对决(2 / 2)

近身保镖 柳下挥 7551 字 9天前

来的是个高手啊,竟然能偷偷摸摸的靠近自己。

如果不是这最后一刻的举枪,以及枪支这种热兵器所散发出来的杀机的示警,怕是自己会死的不明不白吧。

他不敢动。一动都不敢动。

如果他这个时候动了的话,只会加速自己的死亡。

他没和对手交过手,不知道他的射击精准度。但是凭借他能在自己不知不觉的情况下靠近,想必也差不到哪儿去。

神经紧崩,身体也紧紧的崩着,一边偷偷地打量着周围的地形,一边在心里磨念着。

一、二闪。

飞鹰仅仅数了两个数,便跟个陀螺似的,身体猛地向后一栽,然后快速的向山坡下滚过去。

而他刚刚趴着的地方,被子弹打的火花四溅。

来福枪,又一件凶猛的热武器。

飞鹰心里瞬间就辨别出了对手使用的武器情况。

对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说,对枪支的了解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仅仅凭借上膛的声音,便知道它的产地和型号了。

火箭筒是没机会带走的,那种武器太大,不仅不能在这个时刻保命,反而会是个累赘。

飞鹰的身体还没有滚地坡底,就已经从怀里摸出一把改装过的沙漠之鹰手枪。

翻滚的过程中没办法瞄准,根据刚才子弹飞行的轨迹,对着身后连续打出两发子弹。

白以一个极其诡异的姿势闪开,然后单手持枪再次对着飞鹰下一步的落点轰了过去。

哐哢

一棵手臂粗的小树被子弹给打断,飞鹰却依靠双手的力量,一个高难度的腾空飞跃躲过这一枪的射击。在地上又连续滚了好几圈后,才一个跪膝的姿势举枪向目标射击。

而这个时候,那还有小白的身影?

高手。

飞鹰的眼神一凛,再次在心里赞叹道。

擅长丛林战的顶尖高手都有一种绝学,叫做瞬间潜行。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潜伏起来,然后在最合适的时机向对手发动攻击。

自己从开始翻滚到爬起来总共不到三秒的时间,可是这短短的时间内他竟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样的本事,比那些特种部队培训出来的精英还要强悍数十倍啊。

飞鹰只觉得身体血液翻滚沸腾,仿佛快要燃烧起来。心脏砰砰地跳跃着,深邃的眼神里燃烧着战斗的火焰。可是他用来握枪的手却很稳很稳,没有任何的波动。

快速的扫了一眼四周的环境,然后立即选择向东北角跑过去。

根据他的经验,对手一定会向那边奔跑。

为什么?

飞鹰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

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是那个人的话,自己也会这么做。

奔跑。

更快速的奔跑。

当他从一棵树的空隙间穿过时,突然间侧面多了一支枪管。

砰!

飞鹰没有任何犹豫的对着那边开了一枪,对方的子弹也打了过来。两人都纷纷以自己的方式躲开。

这一次,两个枪手终於面对面的站到了一起。

中间隔着一棵大树的距离,两人的枪口互相指着对方。

“你的名字。”飞鹰沉声问道。

孤独求败,高手难寻。

无论是自己要死在这个男人的枪口下,还是那个男人死在自己的枪下,他都想知道对方的名字。

这是狙击手的荣誉。是属於他自己的荣誉。

飞鹰没想到自己的对手竟然是他。那个大摇大摆开车从自己的火箭炮下闯过去的英俊男人。

真是年轻啊,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的模样。

可是眼神为何会这么冷洌?像是死去了很多年的幽灵般,从中看不出一丝感情的存在。

没有喜悦,没有哀伤,没有恐惧,没有激动,什么都没有,只有无穷无尽的寒冷

白没有回答,只是再次扣动了扳机。

他甚至无视了那支同样指着自己脑袋的沙漠之鹰的威胁,他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杀死对方。

这一次,飞鹰明显的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是个疯子。一定是个疯子。

不然,他怎么会这么疯狂?

明明双方的枪口都对着对方的脑袋,这应该是一个僵持不下的局面,他为什么就能这样决绝的扣动了扳机?

飞鹰再次发挥出他擅长丛林战的优势,像只敏捷的兔子般的向前狂奔。在他左右滕挪闪躲的过程中,前面的障碍物被他敏捷的闪过,甚至都很少会带动脚边低矮树枝的响声。

白也在狂奔,而且和飞鹰奔跑的是同一个方向。

两人像是两条快速推进的线条一般,隔着一排大树,齐头并进的向前跑着。在奔跑的过程中,两人还在不断的射击着。

没有犹豫,没有停歇,这将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斗。

等待他们的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谁的子弹率先打完,谁死。二是谁的脚步跟不上,谁死。

这是两个亡命之徒的夺命狂奔,这也是两个顶级枪手的巅锋对决。

没有观众,但这场枪战无疑有资格栽入丛林战教科书的经典战例中去。

飞鹰一边射击,一边心里暗数着。

沙漠之鹰的容弹量是七发,他已经打出去五发。而对手的来福枪却是每打一枪都要重新装弹一次,原本是一件极不顺手的武器,在他手里却如此的快速灵活。那装弹的速度即便是飞鹰自己也是远远不如。

砰!

两人又是一个S型的急停,然后对射一枪,谁也不会去确定有没有中对手,枪声响过之后,又一次向前急冲。

谁落后,谁就落入下风。

只有一发子弹了,飞鹰的心里猛地一紧。

最后一发子弹了,这是他的全部家当。如果这最后一发子弹还打不死他,自己就得硬着头发和对手拚匕首了。

一直在特定轨道跑S弧线的飞鹰突然间脚步一停,然后身形一转,然直直的冲进了小白奔跑的那条轨道。

现在,小白正在他的正前方,而他跑到了小白的背后。

举枪,射击。这一瞬间的动作快的惊人。甚至总共只用到零点几秒的时间。

成败在此一举,希望这一次偷袭成功。

砰!

子弹终於射了出去,呼啸着朝小白还在向前奔跑的身体射过去。

因为惯性的原因,小白已来不及转身。感觉到背后的动静,没有任何犹豫的向地上趴了过去。

落地后,害怕对手第二轮的攻击,连续的向右侧滚过去。然后将自己还没来得及装子弹的来福枪向飞鹰砸了过去。

他不知道飞鹰只有一发子弹了,一个枪手怎么会没有备用弹匣呢?

他丢枪的目地只是为了阻挠飞鹰一丁点儿时间,然后自己能够快速的靠近和他近身博击。

飞鹰的子弹打光了,没想到小白也把枪给丢了过来。

心里一喜,身体一蹲,避开来福枪的砸击。然后快速的抽出靴子里的两拔匕首,向小白冲了过去。

而小白的手里也早就多了两把金黄色的三角钢叉,杀气腾腾的向飞鹰扑过来。

当!

两人的兵器双双撞击在一起,飞鹰连续后退几步。

脸色大惊,飞鹰有拔腿就逃的冲动。

按道理讲,一般擅长远距离攻击的人,近身博斗功夫就不会太好。

而近身博斗厉害的人,他的远程射击能力就不会太好。这是偏好问题,也是时间问题。喜欢远攻的,一般都排斥近身战斗,喜欢近身战斗的,一般都排斥远程攻击。而且两方面都想练好的话,时间也是远远不够的。

专一而精,即擅长远攻,又擅长近博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

可惜,飞鹰今天还真是运气太差,不小心就碰到了这么一位。

一次简单的试探,飞鹰就知道自己近身博斗远远不是面前这个长得跟个女人似地家伙的对手。可是子弹打光了,现在如何逃跑就是个难事。

白却没有对方想的那么多,他只想快些解决掉这个有些难缠的对手。

除掉上次叶秋遇到的枪神,面前的这个男人是他见过最有天赋的枪手。而且他丛林狙击的能力实在是强大,自己都有好几次差点吃亏。

可惜,他的近身博击好像有些弱。

左手用三角黄金钢叉拨开对手的防守, 右手的钢叉直直地叉向飞鹰的心口。

飞鹰连连后退,再次举刀护在胸前时,却觉得喉咙一凉,有空气在向肚子里窜去。

身体的力气快速的抽离,然后意识便开始模糊。

飞膺脖子的喉结上,插着一把明晃晃的钢叉。叉尖穿透而过,从他的后脖颈露了出来,没至叉柄。

败了。付出的代价便是死亡。

飞鹰不甘的看了小白一眼,身体缓缓的倒了下去。

白将自己的钢叉从飞鹰的喉咙里拔了出来,在他的衣服上将上面的血渍抆拭干净。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接通了叶秋的手机号码。

叶秋看着手机上的电话骚扰,笑着说道:“小白演好了第一场戏。现在,轮到主角出场了。”

着,叶秋将车子发动起来。后面坐的正是飞鹰要狙击的目标人物叶空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