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2)

这些就爱在午夜时分放大招的傻逼真应该拖出去枪毙十分钟!

莫行之、王子霄两个人一个状元一个榜眼,结果这俩人躲起来就是不接受采访,任凭网上各种乱七八糟的猜测,人家稳坐钓鱼台,让很多想抢个头条的媒体人气的肝儿疼。

哪知道,人家不接受采访,是不走寻常路啊!

随便唱首歌,就是按住了那些黑过他们的人一顿抽嘴巴:你造吗,就因为你们冷漠,你们看轻我,我才越活越精彩,气死你气死你!

然后还感动了许多一直支持他们的人:因为你们懂我,我的人生因为你们而丰富、而辉煌。

瞧见没有?文化人不光耍流氓刷的娴熟有逼格,连励起志来,都这么不落流俗,引人振奋!

本来王子霄就隐隐有着“励志帝”的名头。

现在可倒好,“励志标杆”戳起来,这形象要多正面有多正面!妈蛋不久之前还是个土豆精呢,结果这么一搞,开局简直完美!只要他以后别作死,前面已经铺就了一条青云之路!

没等到结果之前,王子霄和莫行之打了好多局游戏等着,当然,没有打赌。

现在一切尘埃落定,他们俩可算有心情好好地玩玩真正的游戏了……

☆、第050章

其实这会儿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

平时,为了保养皮肤,保持精力旺盛应对每一天的挑战……王子霄和莫行之这个点儿早就睡了。

但今天不同。

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啊!

高考顺利,职业生涯一片飘红,怎么也得好好庆祝一番。

上辈子,王子霄在军营混了那么多年,酒量练的相当可以。但现在他却还是个几杯倒的菜鸟,跟莫行之一起喝光一瓶红酒之后,整个人的精神都亢奋起来了!

“脱脱脱脱脱脱脱必须脱!”

他啪啪拍着床边的柜子。

“好。”

哪知道,莫行之这次却突然干脆起来。

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忘了,他竟然没有要求让王子霄先来演示一遍。

王子霄这会儿只是微醉,离蒙圈智障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他本能地警惕起来,靠坐在床头的枕头上,乜着眼盯住莫行之。

莫行之转身去了隔壁的衣帽间。

咦?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

王子霄心里像被猫爪子挠过一样,拼命克制着自己,才没有抬脚跟过去看。

其实,莫行之的准备时间也只有十分钟,十分钟后,他便换了一身墨蓝色的军装出来了。

这身军装,也是有来历的。

当初拍《龙战于野》,赫连城因功授勋,他穿的军礼服就是这一身。皮鞋,军帽,白手套,甚至还有一袭宽大帅气的猎猎披风。

这款军装,一半源于真实的考据,一半又添加了现代的审美,穿上去就一个字:帅!尤其穿在莫行之这种颜值逆天的家伙身上,毫不夸张的说,莫行之现在的粉丝,至少有一半是被他这个造型圈进来的!颜狗就是这么耿直!

可想而知,换上这身造型的莫行之,落在王子霄这心怀鬼胎的家伙眼里……他眼睛立刻就直了!

嗯……不过是不是哪里不对?

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丝质睡衣,再看看“全副武装”的莫行之。

王子霄那被酒精麻痹过的大脑突然回想起来——这场景看着过于面熟啊!卧槽记得上一会他们玩“游戏”,自己才是全副武装的那个吧?

不过正所谓色令智昏,他的大脑也只能清醒这么一会儿,很快王子霄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眼前这色气撩人的男妖精身上了。

今天的莫行之,气场分外不同。

很多生物学家都知道,自然界存在着那么一种现象,就是每到求偶的季节,为了求得心上鸟的青睐,广大雄性鸟儿们总会各出奇招,或炫丽开屏,或搔首弄姿,或翩翩起舞,或引吭高歌……总之,就是尽情地展现着它们的魅力,继而赢得宝贵的交♂配♂权。

莫行之……最近的状态就很有点与之类似。

或者大鸟怪总应该与鸟儿们有些共通之处吧。

架子鼓,以前便会,不过能练到精通,不用问也是为了能“配”上王子霄。

脱衣舞……这可是完全陌生的领域了。上次没准备,以至于漏了怯,但莫行之知耻而后勇,不会的技能学起来嘛!

作为一个过往人生中从未有过追求心上人经验的新手大鸟怪,莫行之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得不提的是,他能进步的如此迅速,绝对得益于王子霄这荡漾的家伙频繁给他送经验——你看若不是王子霄老提什么按摩什么互助什么脱衣舞,莫行之能专门跑去修炼这些“偏门”技术?

从另一种角度来看,莫行之也算是遇人不淑了。

想一想,如果他遇上的不是王子霄,而是一个……小清新。他们的恋爱步骤肯定是先互相表示好感啦,再牵小手一垒二垒三垒按顺序攻克。

可惜,运气不好遇见了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吃相难看,还不等表白,逮住机会就狂占便宜……于是好好地一只大鸟怪,也跟着跑偏起来,不得不自发“色艺双绝”,投其所好,身体力行,以身饲虎……

扯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