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2 / 2)

(系统)444号馄饨铺 九萧 2666 字 1个月前

突然的转变,程小花和景殊因为知息了一切,倒并不意外。

孙名扬却是满头雾水,忍不住问道:“常青,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另一个妹妹怎么突然不见了?”

常青说:“我的妹妹,从来只有小白一个。刚才那个,是小白的心魔,几百年前被封印在衣服上。心魔是由恨起,小白不恨了,自然心魔也无法存在了。”

他说着,弯腰拾起了地上的衣服手饰,放在另一座棺前——这座棺里长眠的是常青的骨灰。

墓里的一切都是常小白的陪葬品,程小花他们当然不好再觊觎。一个个都空着手出来。

孙名扬还跑到常小白旁边笑眯眯地说:“小白小白,你的陪葬品那么多,能不能送我一个?”

常小白一拍额头,说了句:“啊,我怎么给忘了这些!”

说罢乐呵呵地跑回去抱了一堆东西跑回来,先送了程小花套玉石首饰,又送了山猫一个珍珠项链,自己留了个红宝石项圈。反正是她自己的东西,诅咒什么的也不存在了。

轮到孙名扬的时候,常小白却只留了个大大的白眼给他。

孙名扬:“小白,我们是同事,也是好朋友呀。你不送我个礼物意思意思?”

常小白根本不搭理他,反面扔了把金珠子给蛇妖,吩咐道:“你帮我好好守着这里,不准别人随便进来。我隔段时间会来检查一遍,如果少一件两件,我就抽你的筋,剥你的皮!”

蛇妖乍一听被吓到了,可是紧接着就想到,守着这里倒是比关动物园要好过不少。遂也赶紧答应了。

走上白石桥的时候,常小白的神情愣了一愣,仿佛又一次忆起了什么,可是很快她便又摇了摇头,抛去了一切的不快,脚步轻盈地跑远了。

河的旁边在几百年前是一座空阔的广场,小白在这里被族人烧死,而后骨灰洒在河里。

归瑶和周筱在很久很久之前,曾是常小白的族人,因为那些往事太过惨烈,太过刻骨铭心。哪怕喝了孟婆汤,哪怕经过几世轮回转世,依然难以消磨。偶尔会在睡眠的时候,以梦的形式重现出来。

而梦的呈现方式大都是非常隐晦的,归瑶在梦里以为自己在唱歌,以为自己掉到了河里。其实落到河里的是常小白,唱歌的也是当年的常小白。

梦中见到的陌生的男人是常青。归瑶早就不认识常青了,只是因为代入了常小白当时的感受,所以在车掉到河里,自己被困到车里之后,第一时间是向常青求救,而不是向梦里的父母。

前世、今生在世人眼里难以解释。就比如有的人,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时,却莫名地觉得这个地方有些似曾相熟。或许这也是前世的记忆呢?

从山里出来之后,归瑶和周筱便回到了支教的学校。分开之前,景殊给她们洗去了部分的记忆,以免得影响她们往后正常的生活。

前世的事情早已成为了烟云,今生各有各的生活,作为地府司的人也不可随便去干预、改变。

送走了归瑶和周筱,程小花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接下来,一行人就去坐了渡船,游巫峡,看神女峰。

站在渡船的船头上,但觉江风猎猎。两岸山壁高耸且陡峭,人在其中,只觉得天空、空气都被挤压得有些难受。神女峰就在不远处耸立在,船的行速也不算慢,可偏偏给人一种怎么也到达不了的错觉。

程小花看了一阵景,看得有些头昏。回到舱内时,手机就收到了赵美美发来的信息:

[小花,你知道常青这两天在干嘛吗?给他消息也不回,真讨厌。]

赵美美是程小花的同学,在汐江女鬼事件中因为对常青一见钟情,便主动地展开攻势。以前,单纯的程小花还总觉得人鬼殊途不太合适。没想到,这两位倒是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看到赵美美的这条消息,程小花估计是常青心系妹妹,一时没来得及跟赵美美。想着也不是外人,便将这里的事大概和赵美美说了下。

手机那头安静了足有半个小时,赵美美才又回了消息:

[小花,如果一个男人的心永远也捂不热,你还坚持吗?]

程小花看到消息怔了怔,忽然就想到了广平给她传来的常小白的生前记录。

[我一直以为只要愿意付出,即使是一块冰也能捂得热。可是现在我才发现,冰至少还能捂得化,但他的心却比冰还冷。我付出来的再多,也都是白费。]

程小花看到这行消息,心中五味陈杂,不知该怎么回复。她即为赵美美担心,又对常小白兄妹的过往心疼不已。

或者很多事情,总归是无法圆满的吧?

第122章 常小白(上)

我叫常小白, 可我曾极度讨厌这个名字,就像我讨厌我身上的白一样。是的,我自出生后,就拥有白色的皮肤, 以及白得发黄的头发。

族里的大巫说, 白色不是祥, 而我是魔鬼的孩子。

我的父亲是高高在上的族长,也是个整个部落里最俱有权威的人。可他偏偏也是最不喜欢我的人。甚至因为我的出生,转而也厌恶起了我的母亲,连母亲病重时, 他都没来看一眼。他的身边有那么多的女人,那么多的孩子, 我们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母亲咽气前的那一夜,她用虚弱的手拂去我脸上的泪水,她说:“小白,不要哭, 不要害怕,不管什么时候娘亲都会守护着你。”

然而,唯一爱我的娘亲在说完这一句话后,便永远地离我而去。

当清晨降临的时候,阳光笼在部族里的每一棵花花草草上。族里的孩子们在阳光下放肆地歌唱、欢笑。

唯有我, 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因为我天生就俱怕阳光,炙热的阳光会晒伤我的皮肤,会让我有眼睛泪流不止。

上苍给了我白色的皮肤, 却让我只能呆在黑暗的角落里,这是多么的讽刺。

正是如此,也更加印证了大巫的话,魔鬼的孩子,是无法在阳光下存活,只能在黑暗里苟安。

黑暗就黑暗吧,我喜欢黑暗,喜欢黑夜。

黑夜会隐藏我外表的怪异,也不会有嘲笑与异样的眼光。于是我便养成了白天睡觉,晚上外出的习惯。

我最喜欢去的就是部族外头的小山坡上。

在那里,我能看到整个部族的房舍绵延分布在广袤的土地上,一眼望不到边。

我还能看到满天璀璨的星子不停地眨呀眨,像是娘亲的眼睛在天上看着我。

每次想娘亲的时候,我就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