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雨(1 / 2)

南无风 酒中荡起烟痕 2916 字 2个月前

此处地势险要,别说建一座巧夺天工的宫殿,普通人连上到这云端之际都是妄想,可对冥王夙而言不过举手之事,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即便如此,南昱觉得如今风之夕的强大已经远超自己想象,对这位无所不能的幽冥之主而言,自己那点筹集军饷的俗事简直微乎其微,不值一提。

自己极尽全力追赶着风之夕的脚步,眼看就要比肩而行,势均力敌,谁知他摇身一变,换了玩法。

破印而出的冥王夙一骑绝尘,南昱一介凡躯,穷极一生再难望其项背。

就连南谷上空那场半真半假的缠斗,恐怕他的小师叔也只是陪他玩玩而已,若真要论个高下,结果不难想象。

“不喜欢?”风之夕打断南昱的暗自感慨。

“不是,挺好!”南昱哪有心思去欣赏这悬崖峭壁上的恢弘建筑,也无法慎重其事的将心中烦恼尘事和盘托出,心里长叹一口子,人家过的神仙日子,自己一介凡人,操心着的俗事,与这高岭之上的人格格不入。

见风之夕一脸期待,也不吝啬夸赞之词:“甚是巧妙,简直是鬼斧神工。”

风之夕大悦,露出鲜少的得意之色:“你说对了,还真是鬼斧神工。我幽冥工匠的惊世之作。”

南昱又开始恍惚起来,分不清这风之夕与冥王夙之间性格来回切换的点在哪里。

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此刻更多像是冥王夙的语气和神态。

“我带你看个地方。”风之夕一脸神秘,牵着南昱走过长廊,指着天井中一片草地:“可还记得此处?”

南昱看着那仿若被践踏□□过的草地愣了许久,猛然想起来,这不是... ...那晚俩人翻滚之地... ...齐王殿下破天荒的脸一红。

“哈!”风之夕见之突地一笑,勾起南昱下巴凝视了好一阵,红眸眼波荡漾,温润道:“吾将之保留下来了,以纪念你我那晚... ...”

“师叔... ...”南昱没想到自己也有打断风之夕说话的时候,倒不是因为他的话有多□□,而是他还不太习惯这种陌生的感觉。

“嗯?”风之夕一愣:“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 ...

南昱情绪复杂,头一回不知如何应答,喜不喜欢倒是其次,只是这全然颠倒的气氛是怎么回事?

往日里说点肉麻的话便羞恼不已的浣溪君,此刻那叫云淡风轻:“你一会去刻了宫殿的牌匾吧,叫覆雨殿。”

覆雨殿... ...啊!

还有殿前那块巨石上刻的“翻云台”... ...

前后加起来一联想,风之夕这已经不是云淡风轻了,简直是... ...厚颜无耻。

哪有人这样命名宫殿的,就连京城里的青楼取名,也讲究个隐晦含蓄,什么“鸾香院”、“春风阁”算不要脸的了,大多会以“潇湘馆”、“金满楼”这样的,附庸一点风雅。

可这位倒好,不仅不含蓄,也不风雅,还明目张胆的用“翻云覆雨”这样的名字昭示宫殿的用途。

看着那一脸满意的俊俏面孔,又不忍评价,笑道:“师叔还真是... ...”还真是说得出,做得到啊!师叔放飞自我的表现,完全无法意料和掌控啊!

“妙吧!”风之夕乐在其中,参观完那片不可描述的凌乱草地,牵着南昱便进了内殿:“这是咱们的寝殿,你何时想要,可随时过来。”

“... ...”

怎么越听越像那种地方?

动作也十分应景,风之夕开始宽衣解带,取出一盒膏药状的东西在南昱眼前晃了晃:“可还记得此物?”

“... ...”

更像了!

南昱脑子里的话全然乱了顺序,派不出先后,眼见风之夕掀开帐幔往床上一躺,勾魂摄魄的朝南昱投来一笑:“还不上来,等什么?”

南昱兵荒马乱,同手同脚的走了过去,僵硬的往那床上一坐,犹如献出初夜的雏儿一般,硬是生出了几分惶恐。

太刺激了吧!南昱还来不及在心里一一品味,便被风之夕一把按倒在床... ...

“那人... ...”麤殷飞抱手站着,鄙夷的看了贴耳墙根的渔歌晚一眼,问道:“那人是殿下的男宠?”

渔歌晚被寝殿里的动静吸引得兴致正浓,敷衍的点了点头:“你说咱们殿下这叫声,也太肆无忌惮了吧!他该知我们在外面啊!”

麤殷飞嫌恶的退后几步,靠在殿柱上,蹙眉瘪嘴:“殿下莫不是在人间待久了,染上了这种嗜好?”

渔歌晚对冥王殿下的嗜好早不陌生。

尤其好奇这男男□□该如何进行,又没那胆子询问一二,靠着动静听个一知半解。

幽冥之人但凡超过百年阴寿的,如同凡间修仙一般,早已断情绝欲,不解风情,也不谈风月。

可近墨者黑,与风之夕相处数年,一开始对其流露出的凡世情感不以为然,可见他与南昱之间你来我往,牵肠挂肚,两人玩得津津有味。

渔歌晚不禁好奇,这情感一事,何以让堂堂冥王寝食难安,失魂落魄,甚至不惜涉险,莫非只是为了上个床?

可此人不在,换一个不就行了!偏偏就心心念念的等着南昱。

无论是冥王夙还是风之夕,只要事关南昱,定会有反常之举,谈情说爱执着到如此地步,甚有意思。

渔歌晚前世为人时,因家教甚严,祖辈皆读圣贤书,立君子品。虽是少年天才,四岁始博览群书,十岁能吟诗作赋,十三岁能著书立说,以独特的视角与父亲畅谈天下之事,自成格局。

天才虽是天才,可从未经历什么风月,别说□□,就连情诗都还没来得及写一首,便急匆匆下了地府。

百味人生尚未体验,男欢女爱未曾经历,犹如一张白纸,若非英年早逝,封侯拜相如囊中取物。

重返旧世,心境已全然不同,为全家上下上百口老小报了仇,血了恨,心甘情愿的投入鬼狱,一关就是数十年。

不过那几十年里他倒是没闲着,一开始整个魂都是空的,寂寥空虚之际对着阴暗牢笼吟了几句闲诗,引来隔壁一声大呼:“好诗!”

从此越发不可收拾。

鬼狱所囚皆是前世造了杀孽之人,若想轮回转世,需受刑赎罪,累积了足够多的业行,才有资格去往那生门投胎。其中不乏屠夫刽子手之流,杀孽深浅不同,各有各的罪要赎,好多人关押了数十年无果,早已断了生念。

阴曹大狱来了个恶贯满盈的白面书生,让鬼囚们新鲜了好一阵。

书生长得风雅清逸,与之形象严重不符的是:此人杀孽之重,竟以一城起,杀一个人叫凶手,杀百人为恶魔,这人一出手,屠了一座城的人,成千上万,那是恶魔中的恶魔,这罪孽之深重,恐怕不是几十年的鬼狱能赎的... ...

一牢狱的恶鬼甘拜下风,心生忧怖,惊觉——鬼不可貌相!

鬼书生深重的罪孽不是关押那么简单,每日还得过百刑、受百苦,尝尽各种难以想象的折磨后丢入狱中,次日依旧,周而复始。

若换在阳间,受不住那百般磨难,大可一死来个解脱。可在幽冥,没有肉身,受的都是抽灵削魄的苦,也没有求死一说,最坏的结果便是魂飞魄散,永不超生。